湘旅罚字〔2014〕第7号
被处罚人 湖南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证照号码 L-HUN-CJ00035 法定代表人 张 力
电 话 0731-87960090 邮政编码 410007
住所(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388号鲇鱼套颐美会现代城第1、2幢13层1327房
违法事实、理由: 该社马王堆营业部“最美夕阳红”、“昆明大理丽江六日游”产品宣传资料中有“四星标准”的模糊用语。
以上事实有 公司总经理陈文嵩、产品主管张婷、马王堆营业部主管李平的调查笔录、公司广告宣传单、湖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检查记录 等证据证实。
以上事实违反了 《旅游法》第三十二条 的规定。
依据 《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 你社罚款五千元 的行政处罚。
同时,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见打√处):
√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 2014 年 6月 20 日前改正完成上述违法行为。
请你于 2014 年 6月 20日前自动履行本处罚决定,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 ,逾期不缴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湖南省 人民政府或者 国家旅游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湖南省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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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