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服务
办事服务

事项名称

四星级旅游饭店评定

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对象

拟评定四星级旅游饭店的酒店

许可依据

1、《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2、《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

许可数量

无限制

许可条件

1、开业经营满一年以上的旅游饭店;

2、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所规定的四星级旅游饭店的相关条件。

3、经市州旅游饭店星评委初评并推荐。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31—84744843,网址:www.158clean.com)。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省旅行社星评委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办公室初审人员(受理电话:0731—84744843,网址:www.158clean.com)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申报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真实性审查;

2、组织旅游饭店星评委成员现场评审;

3、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办公室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2个工作日(专家评审:30天内)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办公室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报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主任审定;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符合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批复;

2、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不予同意,将其材料退回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办公室,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旅游星级饭店星评委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星评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准予星评的,制定并送达不予同意的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

3、经审核予以颁发星评证书的,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3、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省旅发委机关纪委(电话:0731-84710646)

窗口地点

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

交通到达线路

乘车至火车站后,可乘158、908东、112、405、127路到南湖大市场下,再向东南步行460米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474484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彭国良0731—84744843

单位网址

http://www.158clean.com


相关材料

 

 

旅游饭店的申请报告  1份   

 

填报好的《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  1份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所要求的相关资料  1份   

 

市州旅游饭店星评委初评意见及推荐报告  1份